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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寻乌县数名中小学老师向本栏目反映,该县今年7月出台了有关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文件,就绩效工资发放问题作出了新调整,将原来绩效考核工资随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给教师,仅拿出第13个月工资中的700元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考核。然而新政出台已半年,当地教育部门及大部分学校均未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不少老师为此担忧:具体办法未出台,年终时学校是否会"随性"扣罚这700元?11月19日,记者就此前往该县调查采访。
寻乌县城区及澄江、水源等乡镇中学的几名老师向记者介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前者按月发放,后者则根据出勤率、工作量、工作业绩等因素,由学校确定具体分配办法。而在近几年的实施中,各学校制订的绩效考核办法大多存在不透明、不公平的问题,扣罚较重的基本都是一线老师。这些老师表示,他们迫切希望好政策能尽快配套出台实施细则,让大家明明白白接受扣罚或奖励。
水源中学一负责人表示,老师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属实。因7月县里才出台新的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所以学校也在等待教育局统一出台新的指导方案。
寻乌县教育局局长黄永明表示,各校在制订考核方案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教职工会议通过,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考核指标必须有原始凭据,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监督,结果要在本校公示。江西日报记者童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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