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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寻乌县森林公安局连续查获两起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案,一举端掉了位于县城石田心街博豪幼儿园门口贩卖野生动物据点。
据查:文峰乡岗背村村民韩某勋、文峰乡长举村村民刘某娇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在自家菜地、果园设置捕鸟器猎捕野生动物,并将捕获的三只“乌暗精”,三只斑鸠,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褐翅鸦鹃私自出售。目前,我局已将上述野生动物全部放生,并分别对韩某勋、刘某娇两人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县森林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买卖野生动物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徽涉嫌犯罪,一旦发现,将依法查处。
(来源:赣南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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