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微生活

搜索
查看: 8288|回复: 0

[特别播报] 寻乌"祖传牙科"无资质 多次被取缔处罚仍不悔改终自食恶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28 18:44:05|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西法院网讯 廖建文周志军 、记者周再奔 报道:没有任何资质,黄某却在老家挂起“祖传牙科”的招牌,擅自从事牙科诊疗活动,期间多次被取缔、行政处罚仍不知悔改,终于自食恶果……4月26日,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记者获悉,寻乌县人民法院日前以非法行医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据了解,自2007年开始,寻乌人黄某在未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寻乌县晨光镇圩上开设“祖传牙科”牙科诊所从事诊疗活动,并于2013年9月6日,因非法行医被寻乌县卫生局作出行政取缔;

   2012年5月25日、2014年6月12日,黄某因非法行医,被寻乌县卫生局行政处罚两次;2015年3月24日,寻乌县卫生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黄某在寻乌县晨光镇圩上开设的牙科诊所检查时,黄某被当场查获。2015年6月11日,黄某主动到寻乌县公安局投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在未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办诊所从事诊疗活动,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鉴于被告人黄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为此提醒,非法诊疗机构大多设备简陋,在诊疗过程中不能很好地遵守医疗操作规程,存在较大的医疗事故风险,广大网友应珍惜生命,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以确保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


吃喝玩乐 | 生活资讯

尽在寻乌微生活公众平台

[本内容可在个性签名中修改]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官方QQ群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