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寻乌县地税局稽查局认真落实省、市局各项决策部署,聚力改革创新,切实加强了大(要)案查办工作力度。近日,寻乌县地税局稽查局在某金融机构税收违法案中,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1497125.56元。 发力营改增税收清理巧抓重点。该局检查人员首先将该单位2014年度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税收清理作为工作重点,通过账税比对和账账比对,发现该单位存在以前年度各项地方税费申报不足的问题。该局稽查局及时调整稽查计划,将2012、2013年度涉税申报情况一并纳入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工作人员不畏辛苦、敢于担当,调阅账簿、凭证200余本,固定、取得相关证据1000余份,约谈该单位会计主管、企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士20余次,就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县局税政股、企业进行多次研讨、沟通,确保案件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适当,符合法定程序,最终查补该公司营业税和附加税费672050.52元。 强化个人所得税稽查狠抓难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查一直是税务部门工作难点。营改增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也将是地税部门工作重点之一,抓好个人所得税典型案例稽查,对于规范营改增后纳税人主动配合地税部门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在本案中,该局检查组工作人员在人员力量相对有限、稽查对象职工变动较大的情况下,敢于承担大工作量,抽丝剥茧、不畏阻力,依法固定、取得3个年度、260余人次工资薪金、奖金福利发放证据,最终认定该单位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933615.13元。 处罚和税宣并重突显执法刚性。针对该单位2012-2014年度依法纳税意识明显弱化的情况,为起到对该单位乃至全县金融行业的警示作用,该局依法对其税收违法行为处以1095241.76元罚款,依照程序开展集体审理并提交县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后,依法对该单位下达相关处罚文书,保证了执法的刚性和力度。在稽查工作结束后,该局检查组还专门安排三次一对一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帮助该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强化其依法纳税意识,取得了纳税人的理解和尊重。该单位最终及时缴纳全部罚款合计1095241.76元。 该案的查处,有力配合了营改增期间相关税收清理工作,化解了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有效帮助了寻乌县金融行业实现营改增期间税收政策平稳过渡。同时通过对该单位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有力查处,对地税部门营改增后各项税收管理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增强了地税部门营改增后缺乏“以票管税”手段现实情况下的工作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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