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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户注册与登录
1、手机app增加免登录模式
在登录页面增加免登录模式功能,用户无须输入用户账户信息,可直接进入首页。进入后可访问业务大厅、热门推荐、指南等服务,但信息查询、办理业务时,需用户登录。同时,配合免登录模式,调整热门推荐、指南、个人中心等相关功能。
2、增加支付宝实名认证修改联系方式服务
互联网车主/驾驶人用户网上注册时,对于档案中手机号码与当前使用手机号码不一致的,可通过页面上的提示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输入支付宝用户/密码,用户身份验证通过的,修改档案中的手机号码,并完成用户注册流程。
3、用户密码修改规则
针对用户反映平台密码要求过于复杂的问题,对密码规则要求降低为:密码由6-16个字符组成,区分大小写(不能是9位以下的纯数字,不能包含空格)。
4、完善互联网用户注册重复提示
对于用户已经在外省互联网平台注册的,在我省平台再次注册时,系统增加原用户注册地信息提示,方便用户前往对应平台登录或注销用户。
二、机动车预选号牌服务
完善手机app:预选机动车号牌功能
简化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选号流程和步骤,加强用户信息安全验证,提供人性化服务。例如:增加选号前手机短信验证,合并自编号牌验证和确认操作,取消手机短信二次确认号牌步骤,并在网页版提供“模拟选号”功能,供新用户操作练习。
三、补换领牌证
增加异地补换领驾驶证服务功能
一是增加异地业务受理信息回传功能,用户申请异地补换领驾驶证业务时,由驾驶证发证地互联网平台受理,受理成功后系统将受理信息回传到用户注册地。二是异地综合平台办理补换领驾驶证业务后,将发送提示短信给用户,并将办理结果信息交换至用户注册地互联网平台。三是增加异地业务黑名单回传功能,对不符合规范的,将用户加入黑名单后,黑名单信息通过系统回传至用户注册地互联网平台。
四、违法处理
1、进一步扩大互联网平台允许处理的机动车类型。7月1日起,除了已经开放的非营运小型汽车和摩托车外,大中型货车也可以在互联网平台进行违法处理。
2、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平台违法处理记分规则。为了进一步体现人性化管理特色,7月1日起,非营运小型汽车和摩托车在我省非高速公路产生的违法记分在3分(含)以下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以及非营运的小型汽车和摩托车、大中型货车在我省高速公路产生的违法记分在6分(含)以下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在不确定驾驶人的情况下,可以不记分直接处理。该记分规则将随着全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3、进一步增加开通网上违法处理功能的省份。目前已经有天津、上海、福建、山东、宁夏等省份的互联网平台开通了网上违法处理和缴款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手机APP或我省平台网页登录,跳转到外省平台处理。(注:在处理时,用户应仔细阅读说明,了解当地记分规定和缴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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