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冬已至, 人们忙着添衣保暖, 法院人却在“冬日融冰”。 有朋友要问了, 什么是“冬日融冰”呢?
为了确保两年内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12月22日,寻乌县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暨“冬日融冰”执行部署会召开。寻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承彩出席会议并讲话,寻乌县人民法院院长吕纲翔在会上通报了2016年以来全县执行工作情况。 会上,寻乌法院分别向作为被执行人的相关村委会所在乡镇和公职“老赖”所在单位发出情况通报和司法建议,要求督促相关村委会和公职“老赖”限期结案。 截至目前,已有两名公职人员主动到庭履行全部义务。
打击“老赖”,
法院每天都在路上!!!
同样是公职人员, 有的人知错就改, 而有的人却执迷不悟。 如被执行人邝某, 当“老赖”还耍泼, 执行人员自然不会“手下留情”!
看看前方到底发生了什么吧 ↓ ↓ ↓
邝某系寻乌县农业与粮食局工作人员,曾于2011年间在申请执行人欧某经营的“农选果业”赊购农药化肥,共欠欧某肥料款12200元。虽被多次催取,邝某均未支付分文,欧某故而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后,邝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经申请执行人欧某申请,案件于2016年8月16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依法向邝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传唤邝某到庭履行,但邝某均不配合。 2016年11月11日,执行人员再次传唤邝某到庭,邝某当庭请求让其先外出筹钱,并承诺会在当天下午16时30分前到庭履行完判决义务,且签下履行保证书。但邝某并未依约履行,且自当天下午16时后手机一直呈关机状态,后执行人员多次到其单位与住所传唤,但邝某均玩起了“躲猫猫”以规避执行。 2016年12月28日早上,执行人员再次来到邝某家中,并将熟睡中的邝某逮了个正着。在释明身份后,执行人员要求其到庭履行判决义务,但邝某一再拖延时间不肯配合执行。经多次劝说无效后,执行人员果断当场宣布对邝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正当执行人员要将其带至法院时,邝某却不顾形象耍起了泼,赖在地上不肯起来,企图逃避执行。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邝某最终被带至法院,并于当日被送至看守所看管。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大力推进“法治寻乌”建设,作为公职人员,本应带头尊法守法、诚实守信,在社会上起良好的示范作用。然而身为公职人员的邝某却法治观念淡薄,既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也不尊重执行人员的执法行为,其“老赖”行为自然逃不了法律的惩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打击“老赖”, 法院一直是认真的! 希望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 共同维护寻乌县诚信守法的环境! 来源:寻乌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