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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9月14日,赣州市纪委监察局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寻乌县城北新区小学校长韩林坚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2015年7月13日至17日,韩林坚经县教育局安排,参加在吉林省吉林市举办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十七届小学优质课观摩评议会”。韩林坚利用赴吉林市培训之机,先后到长春市、大连市、沈阳市游玩,将期间发生的部分交通、住宿费用共计2439元在城北新区小学公款报销。2016年8月,经寻乌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林坚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报销的相关费用上缴县财政。
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胡名川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9月,时任崇义县食药监局副局长胡名川利用职务便利,以帮助打点关系为名,向药店老板索要好处费3000元。2016年7月,经崇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胡名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8月,经崇义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给予胡名川行政记大过处分。
上犹三中副校长罗礼金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6年5月,上犹县第三中学副校长罗礼金借办理乔迁宴席之机,违规宴请并收受本校54名教师礼金共计5720元。在接受组织调查后,罗礼金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将相关礼金予以退还。2016年8月,经上犹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礼金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针对“四风”反弹回潮和转入地下等迹象,尤其是重大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必须引起高度的警觉。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早作安排部署,加强警示教育和管理监督,坚决纠正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福利、出入私人会所等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一寸不让、一刻不松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在中秋、国庆期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从严问责,公开曝光,持续形成高压震慑,积极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赣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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