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微生活

搜索
查看: 8322|回复: 0

[特别播报]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你摊上大事儿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7 08:52:24|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电影《无间道2》中的一句口头语

大部分人都懂

却总有一些老赖往这个道理上载





近日,寻乌县公安局刑侦、情报中心民警强强联手,通过合成作战,抓获一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的网上在逃人员严某(男,52岁,寻乌县长宁镇人),查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一起。



2010年11月19日,寻乌县人民法院对严某、柴某夫妇民间借贷纠纷作出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后,寻乌县人民法院多次对严某夫妇进行判决执行,但被执行人严某具有偿还能力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今年,寻乌县公安局接到移送案件受理后,高度重视,指令局刑侦、情报中心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并在对犯罪嫌疑人严某展开追踪追缉的同时,将严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进行网上追缉。12月1日,刑侦、情报中心民警通过情报平台、各种信息资源和分析研判,发现犯罪嫌疑人严某在广东省兴宁市活动的情况后,立即组成抓捕小组赶赴广东省兴宁市进行抓捕。当日下午5时许,在广东省兴宁市将外出做工刚回出租屋的犯罪嫌疑人严某抓捕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严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寻乌县公安局


吃喝玩乐 | 生活资讯

尽在寻乌微生活公众平台

[本内容可在个性签名中修改]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官方QQ群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