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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全市、全县的城乡环境整治年,用一年的时间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活动,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通行顺畅、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环境。城乡环境整治,既是提升硬环境,也是提升软实力,事关全局和长远,必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没有一个部门允许旁观;城乡环境整治也是一项惠民工程,离不开每个市民、村民的参与,没有一个市民、村民可当局外人。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这是城乡环境整治的核心所在,也是建设“山水客家韵、灵秀寻乌城”的题中之意。
拆除“两违”建筑 共建共享是城乡环境整治的内在要求。城乡环境整治千头万绪,问题多,矛盾也多,要贯彻落实全市城乡环境整治暨乡风文明行动推进会精神,采取各种措施唤醒公众的环境意识,激发公众的参与意识,走出“少数人管理、多数人糟蹋”的困境。让千万群众参与进来,让各地各级各部门联动起来,既可以达到建设美好寻乌愿望,也可以促进整体工作的推进。
拆除“空心房” 共建共享没有局外人,更没有特殊化。城乡环境不仅关乎民生,更关乎发展,良好的城乡环境是精致宜居寻乌的基础,也是可持续发展的支撑。环境综合治理,是城乡形象的重要标准,是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参数,是城乡的另一种“生产力”和发展“资本”。无论是各乡镇、各村,还是县直、驻县各单位,都应当积极参与其中,当然也都会因此受益。共同参与,不当局外人、不当旁观者,争做主人翁,才能做到共建共享,才能收获寻乌的美丽与文明。 所以,城乡环境整治必须始终贯穿共建共享的主线,既让每个共建者都为共建而骄傲,为共享而自豪,也促使每个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不当旁观者,不搞特殊化。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城乡是我们居住、工作、生活的空间。城乡之兴,居者皆有其责;城乡之美,居者皆应尽其力。让我们每个居住在这座城市和乡村的人,不论来自何方,都积极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到城乡环境整治中来,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建共享,让寻乌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人更美,让我们为居住在寻乌而骄傲和自豪。 来源:寻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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