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长宁街、农民街、健康路等道路通行、停车秩序、确保安全,缓解交通拥堵,促升我县城市文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县政府批准,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在滨河东路的城北三路交叉口至银河湾小区路口路段、滨河东路的长举大桥路口至寻乌中学路口路段、滨河西路的东江源大道路口至长举大桥路口路段、农民街与长宁街交叉口路段、健康路的寻乌二中路口路段等9个点的150米范围内周边道路,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对上述路段机动车辆未在停车泊位内停车超过120秒、在停车泊位内逆向停车或停车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实施自动抓拍,取证后进行非现场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共建文明、平安、幸福城市。
请大家相互转告 遵守交通规则 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