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注意了! 赣州出台新规 在江西省率先实施约谈制度 未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将会被约谈!
近日,我市正式印发了《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约谈制度(试行)》,在江西省率先实施约谈制度,推动我市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步伐。
约谈是指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约见未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的一种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约谈:
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
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决策及重点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布置和市领导交办的工作等不力;
三是区域内党政领导和有关工作部门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与政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生态环境遭受破坏,造成重大影响但未达到生态环境损害Ⅵ级标准;
四是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约谈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主持约谈部门负责督促被约谈人将约谈要求落实到位,并及时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报送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约谈纪要及整改落实情况由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抄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地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作者:肖卫平 记者彭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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