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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5曰,我县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县领导钟小刚、陈敏、雷鸣出席了此次会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时间是从今年12月开始,到明年3月底前结束。
一、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优化班子结构; 二、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 三、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 四、选优配强村(居)民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村(居)民理事会成员,建好村(居)民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民理事会; 五、选举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成员及其他群团组织,提高青年委员、妇女委员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当选比例; 六、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以、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进一步条村(居)民自治章程,材(居)务公开等规章制。
一、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选举整个过程,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选举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海选”原则,积极稳妥开展“自荐直选扩大居民委员会直选比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选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规选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开展好换届选举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举中出现的造纪违法行为,确保换选举凤清气正,四是坚持分类指导。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工作指导,因村(社区)施策,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选举中出现的间题,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把握关键环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法律法规性强,政策性强,整个选举过程环环相扣。各乡(镇)要坚持依法选举,规范选举过程和操作,做好选前、选中、选后三方面工作,确保换届依法依规、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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