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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下午,寻乌县公安局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宣部《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推动农村物质文明协调发展—寻乌扶贫调研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主要领导关于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的讲话精神,并就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公安怎么办”展开大讨论活动,副县长、公安局长雷鸣主持会议,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科所队长共计四十余人参会。
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科所队长积极发言,大家表示:一是要大力传承弘扬寻乌调查精神。要重温《寻乌调查》,学习调研方法,参观寻乌调查纪念馆近距离再次感受寻乌调查精神,在学通弄懂上下功夫,活学活用,指导工作;二是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群众和基层一线,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运用到脱贫攻坚和公安工作的实践之中;三是要抓好公安机关的主业,在打击整治、规范执法、队伍建设、服务群众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为全县如期脱贫摘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要做好“两个结合”:统筹兼顾,抓好公安主业与推进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改进作风,促进调查研究与结对帮扶走访相互融合,在脱贫攻坚的道路上实实在在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寻乌扶贫调研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
最后,雷鸣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毛泽东同志所写的《寻乌调查》以及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光辉论断,是寻乌的“镇县之宝”,也是寻乌人民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在以后的工作中,全县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大力弘扬寻乌调查精神,要将调查研究与当前的寻乌公安工作、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思考,付诸实践。一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全局每一位帮扶民警每星期务必走访10名贫困户或非贫困户,查实情、听真话、摸原因、求实效,了解掌握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探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每月形成一份调研报告;二是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指引,贯穿到我们的公安工作和脱贫攻坚的工作中去。在做好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为结对帮扶的群众脱贫摘帽找到脱贫致富的捷径,求实招,谋实效;三是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单位要抓好元旦以及“六大攻坚战”现场安保工作措施的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脱贫攻坚要求,做好迎接上级的考核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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