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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乡杂谈] 寻乌出台人才引进新政,有编制有高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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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7 15:14:00|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推进我县首位产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教育卫生事业等重点领域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近日,我县新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进、培养、保障措施现在就跟随小编一起去看看都有哪些吧。

    

聚才措施

实施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

根据我县现代农业和教育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每年编制一次年度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目录。由业务主管单位牵头成立本单位、本行业的招才引智小队,多渠道发现人才,安排专人上门做好工作,重点引进县外在编在岗的市级以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教学名师和高级农艺师或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不断补齐人才短板。引进的上述人才可享受如下待遇:

1.办理录用、上编手续;

2.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的县政府人才特殊津贴,津贴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发放,最高发放5年。人才特殊津贴个人所得税县本级实得部分由县财政全部奖励纳税人;

3.在县城无住房的,提供人才住房租住5年,租金按公租房租金50%的标准收取,到期后留在寻乌工作的可按成本价购买;

4.配偶随调单位可选可谈;

5.可为本人及配偶、子女和配偶双方父母指定私人医生,享受就医绿色通道;

6.每人安排1名科级干部担任人才管家,负责联络工作。


拓宽技能人才引进渠道

建立寻乌籍通用设备制造专业技能人才库,根据我县首位产业企业人才需求,由人才户口所在地乡镇负责动员其返寻就业。加快县人才交流中心建设,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其与县外职业教育机构、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猎头机构对接合作,以市场机制引进我县首位产业企业所需的技能人才。每年组织首位产业企业赴长三角、珠三角等通用设备制造人才集聚的地区开展1—2次招才引智活动,吸引所需人才来我县创业就业。对首位产业企业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可享受如下待遇:

1.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满一年工作协议的,按实际工作月数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00、300、400元的人才津贴,补贴时限最长为三年,资金由县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

2.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及其股权处置所得税的县本级实得部分由县财政全部奖励纳税人;

3.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在县城无住房的,提供人才住房租住5年,租金按公租房租金50%的标准收取;

4.可为本人及配偶、子女和配偶双方父母指定私人医生,享受就医绿色通道;

5.每人安排1名干部担任人才管家,负责联络工作。

争取定向培养人才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主动与省、市农业、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对接,积极引进国家和省级“三区”人才计划人才、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和全科医生。建立寻乌籍在读农业、教育和医疗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大学生档案,安排专人与所需的应届毕业生沟通联系,邀请其回寻见习,动员其返寻就业。继续加大初、高中毕业生定向委托培养力度,着力解决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村小学、乡镇卫生院人才紧缺问题。其中,全职引进的“双一流”高校农业、医学和教育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享受如下待遇:

1.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县政府人才特殊津贴,津贴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发放,最高发放10年。人才特殊津贴个人所得税县本级实得部分由县财政全部奖励纳税人;

2.在县城无住房的,提供人才住房租住5年,租金按公租房租金50%的标准收取,到期后留在寻乌工作的可按成本价购买;

3.配偶随调单位可选可谈;

4.可为本人及配偶、子女和配偶双方父母指定私人医生,享受就医绿色通道;

5.每人安排1名科级干部担任人才管家,负责联络工作。


“双一流”高校: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决定统筹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进入一流大学建设名单的42所高校,又分为A类和B类。其中,A类36所,B类6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创新柔性引进人才途径

争取对口支援我县的中央、国家机关支持,为县城各中小学对等协调一所以上国家级重点学校结对帮扶,每学期安排3—5名优秀教师进行顶岗置换。支持县内卫生医疗机构探索聘请县外医院已退休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卫生医疗人才来寻工作。上述柔性引进的人才可享受如下待遇:

1.给予来我县顶岗置换的优秀教师每人每学期1万元的生活、交通补助,补助按学期发放;

2.退休返聘的卫生医疗人才薪酬待遇可实行岗位工资、项目工资、业绩工资,年薪制、月薪制、周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协议工资形式,具体形式和标准由引才单位与引进人才本人协商确定。合同期内个人所得税县本级实得部分由县财政全部奖励纳税人;

3.退休返聘的卫生医疗人才与我县卫生医疗机构签订1年以上工作协议,且一年内在我县工作时间累计达10个月以上的,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生活、交通补助,补助按年度发放;

4.在县城无住房的,顶岗置换期间或合同期内提供人才住房租住,租金按公租房租金50%的标准收取;

5.随同来寻的学龄直系亲属,按个人意愿安排就读;

6.可为本人及配偶、子女和配偶双方父母指定私人医生,享受就医绿色通道。


设立“寻乌人才伯乐奖”

凡向我县首位产业企业、现代农业企业或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推荐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并最终全职引进的组织或个人,视引进人才级别高低和项目重要程度,人才签订最低3年服务年限合同并全职到岗一年后,分别给予引才奖励。其中,推荐引进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的A+、A、B类人才的每引进一名奖励20万元,推荐引进C类人才的每引进一名奖励10万元,推荐引进D类人才的每引进一名奖励5万元,推荐引进技师以上机电机械类技能人才或中级农艺师以上农业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每引进一名奖励1万元。

    

培养措施

实施名师名医培养工程

每3年从学校、医疗卫生机构遴选3-5名具有较强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的拔尖人才进行跟踪培养,培养期内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科研课题项目经费补助。

实施青年菁英培养计划

每年从全县学校、医疗卫生机构遴选10名左右的中青年人才,通过对口支援部委联系支持,到知名高等院校或医疗卫生机构,跟随知名专家学者进行为期一年的研修。研修人员与在编在岗人员同等享受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奖励性工资。

切实提升人才的能力素质

加快县职业学校建设,坚持学校培养、企业培训、名师带徒、个人实践成才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培养首位产业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结合基层农技补助项目,对全县所有的农业技术干部分三年轮训一遍,提升其业务素养。按中小学公用经费5%的标准足额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分批次、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好全县教师培训。建立选派卫生医疗业务骨干到县内其它卫生医疗机构挂职担任科室负责人制度,锤炼其独挡一面的能力素质。

组织开展技能竞赛

每年分行业组织县内各首位产业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和教育、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一次职业技能大赛,每期分行业表彰10名寻乌县技术能手,由县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

鼓励进行继续教育

对在职取得与本岗位工作领域相关博士学位的教师、医生,取得学位时由县财政给予50%的学费补助,在我县工作三年后给予另50%的学费补助。对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考试,经省级考试院批准录取,全脱产学习在职取得与本岗位工作领域相关硕士学位的教师、医生,取得学位时由县财政给予50%的学费补助,在我县工作五年后给予另50%的学费补助,并予以颁发《寻乌县人才证》,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

    

保障措施

健全人才机构

成立县招才引智局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局长,负责全县招才引智工作。成立县人才工作服务中心,为县委组织部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配备专门工作力量,为人才兑现政策待遇提供一站式服务。

建设人才住房

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方式,5年内筹集建设890套人才住房,优先提供给来首位产业、现代农业和教育卫生事业人才租住或购买。

完善科研平台

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鼓励首位产业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高端技术研发平台,全面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着力提升各类平台对人才发展的服务能力。依托省、市人才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企业的智力需求,为企业提供找人才服务。

加大人才投入

创设寻乌县人才创新业引导基金,采取股权与债权相结合的办法,支持引导各类人才围绕首位产业牵头创新创业。县财政每年预算不低于200万元的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实行专项审批、专款专用。相关部门单位为完成下达的招才引智任务发生的工作费用,经县财政审核后,从县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人才政策兑现所需资金根据引才育才实际情况,由县财政兜底保障。

营造成才环境

建立定期走访慰问首位产业、现代农业和教育卫生事业高层次人才制度,倾听意见建议,把握人才需求,及时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类媒介宣传推介我县的人才政策,提高影响力。积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形成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本实施意见所称“企业”,均指在我县登记注册的企业;同一人才、团队、单位享受待遇,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原有政策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本意见政策待遇的兑现程序为:引才用才单位向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由人才服务中心协调相应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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