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一年365天都开车,难免有违章。 对于莽撞的老司机来说, 一年可能12分都不够扣, 甚至还有人得请朋友帮忙销分 如果以后还想这样操作, 难度就加大了!
因为从3月1日起 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 必须提前面签!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 从3月1日开始
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据介绍,3月1日后,通过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交管12123”等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眼时,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 非本车驾驶人通过上述便民渠道处理该车记分的电子眼时,需提前至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理业务窗口或“交管12123”APP面签绑定该机动车,完成后才能处理自面签绑定日起以后的电子眼。
那是不是随便绑定多少都可以呢?
当然不可能。面签绑定的数量是有限制的: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一辆车也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
如此说来,加上车主本人,一辆车最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消分。
需绑定多台车辆的, 仍需到交管业务窗口进行申请绑定。 本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绑定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到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业务窗口 或“交管12123”APP进行面签绑定 如果是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
只能处理3月5日以后的记分电子眼违法 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哦!
3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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