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微生活

搜索
查看: 7837|回复: 0

[热点讨论] 驾照“销分新规”疯传,最权威说法来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3-3 17:29:31|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关于“驾照销分新规”的网传文章称:“在3月1日之后,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该段文字并未对适用范围进行清晰说明,见此消息后,全国各地群众纷纷前往办理绑定手续和处理交通违法,不少地方排起了长队。

△广东珠海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湖南长沙

事实上,不少地方的交警已进行了澄清。例如,江苏南京市交管局电子警察曝光台前粘贴了通知称:为方便群众互联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网上处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与此同时,南京交警新浪官方微博也发出提醒: 3月1日后,南京各现场曝光处理点仍按现有规定处理曝光。官方微博同时提醒,驾驶人不必赶在这几天集中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现场在电子警察曝光台处理违法记分,并没有3月1日前后之分,所以驾驶人“扎堆”处理完全没有必要。


同时,公安部交管局也就“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名字机动车问题进行了权威答疑。

据了解,所谓的公安部“销分新规”,只是针对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这一网上便民渠道,并非像车友们误解的那样针对所有的违法记分处理方式。 


据悉,此次网上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车友,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车友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 “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该平台新增这一功能后,车友既可在窗口处理违法记分,也可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减少车友们在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另外,针对众多网友咨询的热点问题,公安部进行了梳理和统一答复。



温馨提示

近期,受网络不实信息影响,部分地方驾驶人纷纷到交通违法窗口处理相关业务。在此我们提醒所有驾驶人朋友:


1、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去处理。


2、涉及交通管理新规、新举措等,@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微博、微信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请及时关注或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咨询,切勿被网络不实信息误导。





吃喝玩乐 | 生活资讯

尽在寻乌微生活公众平台

[本内容可在个性签名中修改]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官方QQ群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