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 议 书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时值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在这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秉承传统,文明祭祀,我们特向大家发出倡议:
一、摒弃陋习,文明祭祀。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祀方式,主动采取鲜花祭奠、清扫墓碑、植树祭奠、网络祭奠、撰写感言体会等文明祭祀活动寄托哀思、礼敬故人。广泛动员并组织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江西文明网、赣州文明网开展的清明“网上祭英烈”活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情怀。
二、厚养薄葬,节俭祭祀。“百善孝为先”,要大力弘扬孝老、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提倡对在世老人尽孝心,多关心孝敬老人,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时,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要从俭办丧;老人逝去后,节俭祭奠,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
三、移风易俗,环保祭祀 。自觉配合全县乱埋乱葬专项整治迁坟行动,推行遗体火化后骨灰在公墓或者乡(镇)公益性公墓内集中安葬,提倡骨灰存放、树葬、花葬等节地葬法,骨灰撇散或是深埋、不留坟头。严禁私建坟墓,把更多的人类生存土地留给子孙后代,造福于人民。清明期间,做到不在重要交通干线及路口、城乡大街小巷或主要通道等公共场所烧纸钱、撒冥币,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
四、遵守规定、安全祭祀。在出行驾车或乘坐公共汽车时做到遵守交通秩序、主动礼让、文明礼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腐蚀性危险品上车。祭扫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殡葬管理及相关法规政策,到指定场所祭奠,低碳祭扫。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烟花鞭炮,杜绝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生。
五、党员带头,以身作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移风易俗的要求,发挥党员干部在遗体火化、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祭祀方面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广大干部群众,“慎终追远、民德归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摒弃陋习的先行者、文明乡风的传承者、中华美德的践行者,用我们的文明行动扮靓寻乌大地,为建设文明寻乌做出应有贡献!
寻乌县文明办
寻乌县民政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