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统计活动的各类参与主体进一步掌握与其密切相关的统计法律规范,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更加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2018年4月4日,寻乌县召开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律法规,40余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与学习。
会上,县统计局局长刘志沂同志对新《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出台背景、实施时间、主要内容及特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学习结束后,县政府主要领导杨永飞同志强调,统计工作十分重要,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一是要系统学习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要严格执行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三是要全力支持配合好统计业务相关工作;四是认真解决好统计工作实际问题;五是扎实落实好各项重大普查工作。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法治意识,提升了统计质量和效率的服务水平,为把新时期寻乌的统计改革发展工作推向深入提供了法律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