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店的对头是警察和衙门口的差人,因为警察、差人要盘查,常常借了盘查为难客子,弄客子的东西,如像借了查烟土,一转眼把客子的银钱偷去了。若当戒严时候,还要因对答不妥当受那无妄的飞灾。以此客子怕上城里的火店,天还没黑,就在黄垇、河岭、长举、新寨等离城三里到十里的地方歇下来,火店的生意大受影响。
火店中,同来安店是反动的。店主陈登祺,出身却是贫农,家在留车,穷得没饭吃,因为他会两手打,便在留车一带乡下教打。民国七八年他到县城当法警,民国十四年就开了同来安店,兼做油行。他因与官厅勾结,又跟留车劣绅陈吐凤要好,三二五暴动时保护县长谢寅出险,为谢所赏识,政权恢复,被提拔为靖卫队长。他率领队兵到双桥一带掳人勒款,焚烧革命群众房屋。谢县长走了,他回到火店里。这回苏维埃没收了他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