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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服务,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提升群众满意度,助力双提升, 寻乌县公安局户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 再推一大波便民利民措施 ↓↓↓↓
一、办理临时身份证快速领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自2018年5月,办理临时身份群众持《身份证领取凭证》可以2小时领证,也可以微信预约办理临时身份证,特别是中、高考生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切实提升了办事效率。 二、放宽城镇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居住的子女,可申请投靠亲友或社区集体户:
1、孤寡老人或无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投靠城镇亲属的; 2、按《劳动法》签订劳务合同满六个月并履行劳动义务的;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4、连续营业六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5、购买商业性用房的。 三、户籍迁移业务“一站式”办结 直系亲属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购房、干部调动、现役军人家属随军迁移落户由县级公安机关下放至派出所办理,“一站式”办结。 四、精简公民姓名变更事项
16周岁以下公民姓名变更,直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群众无需再往返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派出所。 五、下放居住登记回执和居住证办理权限
派出所设立专门的流动人口业务受理窗口,受理流动人口登记和居住证办理等业务。全面精简证明材料,对符合条件的,10日内制发居住证。 六、办理业务提交材料便捷化
办理出生登记、户口准迁等业务,原按规定需要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只需提供原件,不再提供复印件,其他非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才需提供复印件。 七、首次办理身份证免收工本费
2018年4月1日开始全面停征首次办理身份证工本费20元。 审核/蓝玉林 彭亚东 编辑/陈仙峰 来源/寻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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