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8日,接群众举报,吉潭镇圳下村刘某某违规早采赣南脐橙。接到举报后,吉潭镇政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农粮局、县果业局等单位马上组织干部迅速赶赴采摘地点,对早采行为进行制止,对收购商、果农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早采的脐橙进行没收销毁。
为确保赣南脐橙上市质量,我县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迅速部署了打击脐橙早采工作,明确责任、全方位、多举措、加强监管和巡查,严厉打击赣南脐橙早采、染色、假冒等损害赣南脐橙品牌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赣南脐橙的良好声誉。
赣南脐橙素有“中华名果”之美誉,入围商务部、质检总局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的地理标志产品清单。2015年,赣南脐橙居全国初级农产品类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价值榜,2016起连续三年荣获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前十强。
不早采、不染色,共同打造“诚信果企、诚信营销、诚信天下”原汁原味的赣南脐橙新形象,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合,全力维护赣南脐橙的市场信誉。
根据赣州市脐橙协会决定,2018年赣南脐橙最早采摘时间为11月1日,请广大果农、果品经销商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