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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聚众斗殴案中涉案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处理的结果不一样,我们开始不理解,但经过你们解释后,才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理是不一样的”。日前,当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针对一起聚众斗殴案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一位参与聚众斗殴犯罪嫌疑人(成年人)家属听了解释后表示理解和尊重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该院在今年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要求办案部门切实增强办案的透明度,加强释法说理工作,让案件当中人从每一个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侦监科在审查批捕一起聚众斗殴案时,案中犯罪嫌疑人黎某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该院考虑到黎某系在校学生,在参与聚众斗殴过程中情节较轻,且具有悔罪表现,便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附条件考验期限为十个月。该院未检科专门召集案件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消极因素向积极因素的转化。
据了解,该院在开展规范司法专项工作中,注重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对经过评估审查有可能存在“重大”、“较大”、“一般”三个信访风险等级之一的,由承办部门协同控申部门制定预案,积极做好化解矛盾工作。
据悉,该院今年在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过程中,把强化释法说理作为实行“阳光检务”的重要内容,通过保障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让人民群众从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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