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猕猴桃、百香果、蓝莓:贫困户新种植1亩(含)以上,一次性给予1000元/亩奖补。新种植百香果1亩(含)以上并搭好架的,再一次性给予1000元/亩建园奖补。
2.茶叶、中药材、葡萄、蔬菜、林下经济:贫困户新种植1亩以上,一次性给予800元/亩奖补。
3.落叶果(桃、李、梨等传统种植品种):贫困户新种植1亩以上,一次性给予300元/亩奖补。
4.红薯、焦芋:贫困户连片新种植1亩以上,一次性给予300元/亩奖补。
5.其它种植项目:以上未列种植品种,贫困户新种植面积 2 亩以上,一次性给予 300 元/亩奖补。
第1—5条详情请咨询寻乌县农粮局2841219。
6.养蜂:贫困户新养殖5箱以上,一次性给予150元/箱奖补。
7.肉兔:贫困户新养殖30只以上,一次性给予10元/只奖补。
8.家禽类养殖(鸡、鸭、鹅):新养殖30羽以上,一次性给予10元/羽奖补。
9.畜类养殖(牛、羊):新养牛1头以上、羊3头以上;一次性给予牛800元/头、羊500元/头奖补。
10.水产养殖:贫困户新增水产养殖 0.5 亩(含)以上,一次性给予 800 元/亩奖补。
第6—10条详情请咨询寻乌县农粮局2841233。
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申报流程
11.大棚果蔬(西瓜、苦瓜、茄子、黄瓜、西红柿、豆角等瓜果类蔬菜产品):贫困户建设简易(标准见备注)果蔬大棚并与龙头果蔬企业组建合作社,面积在0.5亩以内(含),按大棚建设审核价格的80%进行奖补。
12.庭院经济:贫困户利用房前屋后的院落,发展种养项目,达到整洁美观的庭院效果的,给予500元/户奖补。
第11—12条详情请咨询寻乌县农粮局2841219。
13.甜柿:
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持政策:
1.苗木补助。符合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已完成“挖穴、改土、施肥、起垄”的果园,经村、乡(镇)验收合格后,所需苗木由种苗繁育基地统一免费供给,数量限定在 60-200株以内(60 株/亩),一亩以下不予补助。
2.抚育补助。加强苗木管理,苗木成活率在 90%以上,一次性给予 8元/株的抚育补助。
3.信贷扶持。符合甜柿种植条件的,参照《关于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发展意见》(寻办发〔2016〕4 号)文件规定,给予金融信贷扶持及贴息补助。
第13条详情请咨询寻乌县果业局2845531。
备注:1.简易大棚(不遮荫)标准(新建跨度 6 米、脊高 2.6 米以上,棚架间距离不超过 1.5 米,纵向各拱架用抗干拉杆或斜交式拉杆连接固定形成 整体的集中连片结构大棚)。其他未明确的,按原政策执。
2.“林下经济”的奖补范围,主要是指不破坏林地资源和森林态环境为前提,发展起来的林下种植业、采集业,如:林下灵芝、林下药材等;类似林下养猪、需砍伐木材为前提的菌类种植等破环生态环境的项目则不纳入奖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