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公安局关于征集范春松等人
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范春松及其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范春松等人违法犯罪线索。
范春松,绰号“范老师”、“加八”、“范老”等,男性,汉族,1976年11月30日出生,寻乌县长宁镇人,于2018年11月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知情人、受害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范春松涉恶犯罪团伙以及违法犯罪线索:
1、实施殴打他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2、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保证举报人的安全。对举报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敦促参与过范春松涉恶团伙违法犯罪的相关嫌疑人要认清形势,尽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事实。对于2019年4月1日前主动投案的嫌疑人,司法机关将依法酌情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罚。
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0797-2852049(寻乌县公安局扫黑办)
18379858315(曹警官);
15170635220(邱警官);
二、书信邮寄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广场路5号,寻乌县公安局扫黑办。
三、电子邮箱:
xwgashb@163.com
四、现场举报
您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现场举报。
寻乌县公安局
二0一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