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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这个行业也算是历史悠久了,而且小偷的能耐是越来越大,没有他们不偷的东西,如果有一天,你家的狗不见了,那很有可能就是被小偷偷走了。近日,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跨省盗狗案的被告人胡某某、张某辉、张某军以盗窃罪提起公诉,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至10000元不等。
2018年,被告人胡某某购买面包车一辆,假车牌,套狗用的铁钳、活套、狗笼等偷狗工具,邀集被告人张某辉一起偷狗,两人于2018年9月来到江西省于都县为据点到附近县的乡村公路沿线偷狗。2018年10月初,被告人胡某某、张某辉又邀集被告人张某军一起参与。2018年9月23日至同年10月23日,三被告人在广东省龙川县上坪镇、江西省寻乌县晨光镇、定南县岭北镇等地公路沿线盗得被害人黄某某等人驯养的土狗17条。经鉴定,被盗17条狗的价值共计人民币8198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人们形容那些品行不端、喜欢小偷小摸的人,爱用“偷鸡摸狗”一词。从词面意思来看,偷的东西也不算多昂贵,但是从道德上来说,偷根针也是贼;从法律上来说,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拿走就是非法占有,不管是偷只鸡还是“摸”条狗,都是盗窃,盗窃就要负法律责任。在这里检察官再次提醒:偷狗属于盗窃行为,以狗的实际价值定罪处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照盗窃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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