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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寻乌公安为9人“洗白”身份!两个家庭9个孩子,从此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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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1 09:19:16|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寻乌公安为9人“洗白”身份!两个家庭9个孩子,从此不再是黑户!

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实实在在为群众服务,

也是向徐东华学习活动的题中之意!

今天,

且看寻乌公安为9人“洗白”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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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伴随人的一生,

没户口办事难、求学难、各种难...

对于求学的孩子来说,

没有户口,便不能注册学籍,

因而无法完成学业。


近期,

寻乌公安警察蜀黍多方奔走,

只为圆了他们的上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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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适学孩童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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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兵是三标乡某村的村民

经他人介绍认识了于都女子丁某连

二人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

生育了4个孩子

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变得更加拮据

丁某连不堪生活压力

几年前便独自离家出走至今未归

四个孩子一直未办理出生入户手续

成了“黑户”


现如今

孩子们都已到了适学年龄

“黑户”带来的种种问题

一直困扰着孩子们和陈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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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派出所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

本着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

多次下乡进村及有关部门走访了解情况

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核实了陈某兵家的真实情况


经过多日的奔波努力

民警终于为陈某兵家的四个孩子

解决了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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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兵看到其四个小孩都已成功上户

孩子的上学问题解决了

终于松了口气

连连向民警表示感谢


五个“黑户”孩子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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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吉潭派出所来了一对满面愁容的夫妻

经民警询问后得知

该夫妻是吉潭镇某村的村民

潘某谟与其妻阮某娣

前来派出所是想找民警求助


原来

潘某谟与其妻阮某娣先后生育5个孩子

因当时经济条件差

孩子都是在家出生的

没有任何出生证明和手续

后来夫妻俩去外地打工

孩子上户这事就一直耽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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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户口和相关证件

给孩子的学习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现特来求助派出所民警

申请补录户口


了解到此事后

吉潭派出所民警高度重视

立即展开走访调查

根据补录户口的相关规定

收集了相关资料

并积极协调户政部门的支持

成功完成了一切手续

五个孩子终于落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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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接到民警递上的户口本时

潘某谟与其妻阮某娣难掩激动之情

五个孩子也高兴的露出了

纯真的笑脸



一张小小的身份证

户口本上简简单单的几行字

看似不起眼

但却是一个人成为国家公民的象征

也是国家对个人身份的认可


那么

补录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哪些无户口人员可以补录户口呢?

往下看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以下八类无户口人员可按要求补录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两户人家,9个孩子!

这下都能上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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