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组建检测单位库的公告
为保证县本级监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竣(交)工检测工作顺利进行,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备案)条件
申请人需是在赣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不含分公司、子公司等),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机构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二、入库(备案)程序
1、具备条件的检测单位将填写好的入库备案申请审批表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送寻乌县交通工程质量质监站307办公室(寻乌车站三楼)。
2、审查程序:质监站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三、入库(备案)报名及资料提交时间
2019年8月16日—2019年8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寻乌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