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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寻乌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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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4 09:41:24|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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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的通知

寻医保发〔2019〕49号

各乡镇医保所、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19〕2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放管服”工作,实现“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经研究,将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经办业务由原医保中心办理转变为定点医院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办理的定点医疗机构

1、寻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2、考虑到丹溪、龙廷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丹溪、龙廷户籍参保人转省外就医可直接在丹溪卫生院、龙廷卫生院办理;

3、赣州市授权的中心城区9家定点医疗机构: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赣州市立医院、赣州市肿瘤医院、赣州市中医院、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赣州市皮肤病医院。

二、办理程序

异地就医备案可在以上授权定点医院就近办理,已在赣州市中心城区9家定点医院住院的,可直接在就诊医院办理。

现场办理:社会保障卡、《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备案表》(附件1)。

非现场办理:电话、邮件(需患者在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jiangxi.gov.cn/fwzn/bgxz/index.shtml)下载表格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其他事项

1、异地转诊转院和异地急诊就医均备案到就医地的设区(市)(其中:京、津、沪、渝和海南、西藏等六个省、直辖市直接备案到相应省市),不得再直接备案到异地的定点医院;

2、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到寻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申报,生效后停止参保人在参保地就医购药刷卡结算,异地安置、居住、工作备案期间原则上非客观原因一年内不能变更(取消)异地备案;

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是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办理入院手续时,需主动出示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识别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员身份,出院时才能实现直接结算;

4、在过渡期内,赣州市范围内就诊可以选择使用医保卡及社保卡,在赣州市之外只能使用社会保障卡;

5、请各乡镇医保所、定点医机构利用微信群、公众号、宣传栏等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落到实处。

本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备案表

2.(转诊转院备案)窗口业务经办流程

寻乌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2日

附件2

(转诊转院备案)窗口业务经办流程

一、办理人群范围:转诊转院、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二、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寻乌县人民医院“住院收费4号窗口”、中医院“一楼挂号室转诊转院窗口”;

2、非现场办理:电话、邮件。

三、所需材料:

1、社会保障卡;

2、《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备案表》,现场办理由医疗机构负责提供,邮件办理由患者在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jiangxi.gov.cn/fwzn/bgxz/index.shtml)下载表格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无节假日) 8:00-17:30;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六、联系方式:

1、寻乌县人民医院:

电话:0797-2843441/2830133

邮箱:xwxrmyyybk@126.com

2、寻乌县中医院 :

电话:0797-2888477

邮箱:24409722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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