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市人防办《关于全市防空警报统一试鸣工作的通知》([2019]27号)文件通知,定于9月18日上午10时,在全县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
一、警报试鸣时间为9月18日10时0分至10时15分。其中:
10时0分至0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时06分至09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时12分至15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二、请全体市民相互告知,听到防空警报信号后,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寻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