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医疗保障部门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医保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10月初部署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又查办了一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
据了解,这次通报的典型案例共有9起:
一是大余县平昇医院、灵潭医院挂床住院行为案,暂停两家医院医保刷卡结算服务30天,追回大余平昇医院、灵潭医院医保基金及罚款合计56697.2元。
二是南康区谢某某提供虚假证明骗保案,追回被骗取医保基金19564.68元,后续处理还在办理中。
三是会昌县太极大药房七家门店串换药品、违规套取医保基金案,暂停七家违规药房医保刷卡结算服务30天;追回违规资金41124.63元。
四是崇义县昌盛大药房永康店串换药品案,追回违规资金1692.7元,并处予5倍罚款,暂停医保刷卡结算服务30天。
五是赣州大森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赣县南塘店骗取医保基金案,责令改正并退还医保违规资金63062.67元,解除其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后续处理还在办理中。
六是石城县邓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考虑邓某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妻子为精神病患者,依法予以从轻处理:责令其将违法获取的91216.38元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七是信丰县长征医院和马鞍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虚假住院套取医保基金案,长征医院(已停办)、马鞍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同一投资人经营,长期通过挂床、虚假住院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其中马鞍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涉案金额达100多万,涉案骗保人员已在信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择期宣判;“长征医院”骗保案件还在立案审查中。
八是全南县黄某某伪造编造医疗文书、医疗费用票据骗取医保基金案,经全南县人民法院判决:黄某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追回黄某某所骗医保基金52696.92元并责令其承担上诉费用5000元。
九是寻乌县李某丽因丈夫交通事故骗取医保基金案,追回被骗医保基金120389.02元,并将李某丽移交寻乌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寻乌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李某丽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