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即日起, 赣州各地餐饮业全面恢复正常营业!
各县(市、区)、赣州经开区和蓉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月13日以来,我市未发现新增病例,确诊病例全部出院,属于低风险地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以“两好”推进日常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0〕7号),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面恢复餐饮业正常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放包厢经营,大堂用餐不拥挤,大型宴会暂缓。 二、餐饮企业法人和经营者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把从业人员关,复工营业前企业应按照经营规模、员工人数等准备相应防护物资。规模以上餐饮经营企业必须对员工和顾客实施体温检测。餐饮场所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不得上班。 三、做好餐饮业疫情防控。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指南(国家版)》要求,重点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杀、清洁和通风工作,不开空调。同时,必须配备公筷、公勺,保障就餐安全。 四、聚餐组织者向餐饮经营者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追踪溯源。提倡以移动支付等非现金结算方式。 五、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作为,为餐饮经营者正常营业排忧解难。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鼓励在餐饮企业安排,原则上不在食堂安排。 六、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观察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不得进入餐饮场所用餐。 2020年3月7日
同日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还下发了 关于落实精准防控 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
各县(市、区)、赣州经开区和蓉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月4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以“两好”推进日常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0〕7号),统筹推进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推动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区集中精力巡查外来人员,重点加强对未返回住户管理,张贴告知书,每日巡查,住户返回后做到第一时间纳入管理。 二、全面恢复餐饮业经营。全面开放包厢用餐,大堂用餐不拥挤,大型宴会暂缓。 三、全面恢复生活服务业。除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游泳池、瑜伽馆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外,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招待所等其它服务类经营场所恢复正常营业。放开摊贩每日经营。 四、加强重点人员防控。重点加强对来自湖北、国(境)外进入(返回)赣州的人员和治愈的确诊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管控。 五、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加强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监狱、敬老院、精神病院等特殊场所防控。加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高铁站、飞机场”卫生检疫,对外来人员进行“两查一测”。加强大型商场、超市、招待所、宾馆酒店防控,进入人员需体温检测及佩戴口罩。企业和建筑工地等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类学校要做好开学前防疫准备工作。 六、加强发热门诊、发热病人管理。各地要更加严格管理好本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接诊发热病人,继续要求药店禁售退热药物。 2020年3月7日
来源: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