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山林众多、野生蘑菇生长地域广泛,少数地区群众仍有自采自食野生磨菇的习惯,特别是个别群众盲目自信、迷信于不科学的鉴别方法,麻痹大意、自我防范意识薄弱,极易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甚至死亡。
实践证明,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防控重点在于乡镇村组、有效手段在于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在于留守老少”;最好的办法是非专业人士做到“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
《通知》强调,防范野生毒蘑菇中毒工作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乡镇(街道)政府、村级“两委”要把防范野生毒蘑菇中毒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多途径、多手段、全方位开展宣传防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本系统抓好宣传防控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中毒应急救治工作,组织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加大野生蘑菇中毒科普力度。教育部门要加大学校(幼儿园)师生防范野生蘑菇中毒,督促学校食堂不得食用野生蘑菇及制品,强化师生及家长野生蘑菇及有毒动植物科普教育。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至9月底前,均为野生有毒蘑菇中毒宣传防控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农村集市、食品超市、餐饮企业、农家乐等食品经营环节的监管,督促企业(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不采摘、采购、经营加工野生蘑菇;严禁学校食堂、机关食堂、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福利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场所加工野生蘑菇食用,严防野生蘑菇流入市场和餐桌。文广新旅部门要加强景区商店和餐馆的管理,督促其不加工、销售野生蘑菇;城管部门要坚决取缔路边摊贩售卖野生蘑菇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领域管理,切实防范误食野生蘑菇中毒风险。
此外,《通知》还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紧密配合,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应急处置等预案准备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一旦发生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机制,第一时间组织救治中毒患者,并按照规定和程序第一时间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