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所在地环境整治。2020年底前,村组房前屋后陈年垃圾全部得到清除,乱堆乱放、乱搭乱晒、乱倒乱扔等不文明现象基本得到解决。抓好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清理沟渠,畅通市场排水;配齐垃圾收集桶;完善水电等基本设施。2021年底前,要建立常态化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具备清扫保洁、秩序管理、设施管养专门队伍,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牛皮癣”小广告基本杜绝,破损路面、沟盖板能够及时修复,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2.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环境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卫生死角、乱吊乱挂、乱贴乱画、毁绿占绿、路边种菜、杂物乱堆、垃圾乱倒、乱搭乱建、车辆乱停等问题整治,清除沟渠淤泥,修复破损路面、沟盖板。2021年底前基本解决环卫市政设施不足问题。
3.居民小区环境整治。
一是建立社区管理机制。发挥社区居(村)委会对业主委员和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作用,协调解决小区管理矛盾纠纷。
二是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2020年底前城区住宅小区100%落实有效管理(物业管理、单位直管公房管理、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或居委会代管模式),落实物业服务质量考核监管措施。
三是强化居民小区环境治理。重点整治乱搭乱建、私占公共空间、毁绿种菜、占绿堆放、乱拉电线、乱吊乱挂、污水乱排等问题,清理小区内沟渠淤泥、做好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整改,维护小区公用设施,规范防盗网安装行为,强化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常态化做好生活垃圾乱倒、杂物乱堆、车辆乱停等行为整治,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装修垃圾定时清运。
四是完善居民小区公用设施。完善居民小区停车管理设施,规范停车秩序。按行业标准建立两轮车充电设施,解决居民小区电动两轮车充电和线乱拉问题。设置居民小区公告栏,清除楼道、墙体等“牛皮癣”小广告。
4.城区农贸市场环境整治。规范市场功能区设置,家禽经营区、活禽及水产宰杀区要相对独立、封闭设置,食品区与非食品区分开设置,食品生熟分离。建立完善农贸市场管理、摊位业主卫生责任制。整治市场周边市容秩序,杜绝市场外溢现象,做到流商归摊、坐商归店;完善市场停车设施,加大对市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管理和处罚力度。
5.建筑屋顶脏乱差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政府机关屋顶整治;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企事业单位、公共建筑、居民小区屋顶垃圾整治。
6.城镇“防盗窗”整治。2020年底前拆除城区主次干道外挑式“防盗窗”,禁止城镇新区、新建小区,临街建筑面安装外挑式“防盗窗”。2021年底前全面禁止安装外挑式“防盗窗”,做到零新增,拆除城区、乡(镇)有安全隐患的“防盗窗”,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提升城镇品味。
7.城乡线缆“线乱拉”整治。2020年底前乡(镇)完成30%以上整治任务,城区完成80%以上整治任务;2021年乡(镇)完成80%整治任务,城区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8.建筑工地扬尘整治。2020年底前县城规划区内建筑工地全部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拆迁工地全部围挡作业,全面落实渣土密闭化运输,加大乱倒建筑垃圾查处力度。
9.违法建设整治。保持我县“两违”建筑的零增长,纵深推进临街地面、墙面及屋顶违章搭建铁皮棚或其他构筑物拆除。重点区域违建别墅2020年底前全部清理整治到位。
10.广告店招整治。拆除各类违章墙体、灯箱、楼顶户外广告,全面清理取缔落地灯箱广告。及时清理各类乱吊挂、张贴、喷涂小广告。
11.非机动车秩序整治。开展两轮车、三轮车行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两轮车、三轮车行车秩序管理。
12.推进“厕所革命”。2020年新改建公厕42座,全面完成“厕所革命”建设任务。加强公厕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创造良好如厕环境。
13.开展垃圾分类治理。全面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21年底,基本建成1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1个示范乡(镇)。
14.中心城区环境整治。确保道路干净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市容、交通秩序良好;路平、沟通、灯亮、桥畅;植物长势良好、造型美观,绿地干净整洁。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和黑臭水体,强化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消除油烟扰民问题。
15.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开展国省道沿线环境治理,清除沿线垃圾和非法堆积物,拆除沿线违章建筑及非法广告,全面提升视觉效果。
16.旅游通道沿线环境整治。充分利用旅游通道沿线范围内的景观资源,加强整体景观设计,营造丰富多样的景观效果,以整洁、干净、有序、原生态彰显美丽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