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安全,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在文昌路广寻云府东门路段、文昌路九洲国际东门路段、文昌路皇冠名苑东门路段、龙廷街国际公馆南门路段、龙廷街九洲国际北门路段、晨光街上尚城北门路段、晨光街广寻云府北门路段、长宁街教师村大桥交叉口路段、学习大道与科技大道交叉口等路段,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对上述路口路段机动车辆违法停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为实施自动抓拍,取证后进行非现场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在上述路口150米范围内道路上临时停车超过120秒的;
二、在上述路口150米范围内人行道上早上7时至22时停放机动车的;
三、在学习大道与科技大道交叉口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行、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机等违法行为的;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共建文明、平安、幸福寻乌城市。
特此通告
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