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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寻乌县文峰乡上甲村村民钟某在该村柯树塘建筑工地做工时突发死亡,经公安侦查,排除他杀可能。事发后,死者家属与工地承建人对赔偿一事僵持不下,经文峰乡综治中心及司法所调处,因双方分歧较大且参与人数众多,调解频频受阻,有诱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可能。
5月14日,寻乌县法院提前介入,指派民事庭、立案庭庭长前往文峰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在了解基本情况和双方诉求后,法官直接“摊牌”法定的损失总额和诉讼成本,并针对双方责任确定赔偿比例区间,双方诉求差距明显缩小。面对还存在的调解难点,进一步共同协商或单独沟通。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由承建人胡某赔偿死者近亲属33万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双方当事人一致表示,有法官主持调解,跟吃了定心丸一样,双方都能确定赔偿项目及金额,即使走上诉讼程序,也难以得到更好的结果,不如以调解的方式快点解决纠纷,让搁置半月的死者火化安息。 据悉,该院大力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建立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联调动” 机制,逐步实现诉调对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诉源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三年来,诉前累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200余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3件179人,调处成功率达83.6%,将三分之一的诉讼案件“挡”在门外、“化”在诉前。(通讯员:潘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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