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安全头盔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
为规范经营者安全头盔市场价格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根据《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规范安全头盔市场价格行为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一、不得借需求激增之机,在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
二、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和囤积居奇,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
二、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市场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三、应当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举报。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