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重申,除对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在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不收费用的原则下,可在暑假适当安排教学外(时间不超过暑假1/3、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全省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校)暑假期间务必要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即: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让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省教育厅明确,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学校收费政策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严禁违规收费。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今年已收取的住宿费,要按照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收取,多余部分尽快退还学生;采取抵扣下一年住宿费方式的学校,要向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征得学生同意。严禁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违规乱收费。在开展好课后服务的同时,严禁违规补课违规收费。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对暑假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省教育厅将在暑假期间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专项行动,对发现的违规补课违规收费学校以及校长、教师,将责成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对违规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年县级政府高质量发展教育考核中倒扣分数,在分配省级教育专项资金时扣减管理因素分值,取消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类中央和省级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