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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警示!事发寻乌~老人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撞还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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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4 20:14:06|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过斑马线,应当下车推行,否则,出了交通事故,自身要承担一定责任。近日,在赣州市寻乌县菖蒲乡黄砂村交叉路口路段就发生一起这样的道路交通事故。


01

视频回顾







02

事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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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8日上午,邓某驾驶一辆小车从广东往寻乌县方向行驶。10时50分许,途经事发路段时,突遇一六旬老人李某骑着自行车横过斑马线,双方避让不及,小车车头与自行车相撞,导致李某轻微受伤,双方车辆受损。根据事故现场监控显示,当时小车驾驶员邓某经过事发路口,未在斑马线前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车距;而李某在横过斑马线时也未能做到下车推行,仔细观察路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因此导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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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经过事故处理民警调查认定: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该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人行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之规定。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小车驾驶员邓某的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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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斑马线是人行横道,

不是车行道,

不能因为赶时间,

就忽视掉交通安全出行法律法规。

同时也提醒老年人驾、乘车外出时,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增强自身道路安全知识,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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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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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寻乌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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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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