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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县公安局民警执法执勤过程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案(事)件2起,4名民辅警不同程度受伤,其中轻伤1人,轻微伤3人。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 (局领导看望慰问受伤民辅警)
袭警案(事)件发生后,寻乌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民警维权机制,对受伤民警及时慰问,并严惩袭警违法犯罪人员,切实维护了民警执法权威。
2020年9月4日凌晨0时48分,吉皮某与吉尼某两人因琐事产生纠纷并引发打架。城关派出所民辅警出警劝阻时,吉皮某拒不听劝,公然挑衅辱骂并用拳头殴打执法民辅警,导致在场一辅警多处受伤。9月12日,寻乌县公安局对涉嫌殴打他人及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吉皮某等2人处以行政拘留。
2020年10月12日,留车派出所民警在依法处理一起警情过程中,陈某辉不服从民警的处置,并拿电锯将派出所一辅警割伤致轻伤二级,同时在场一民警及一辅警也不同程度受伤。10月13日,寻乌县公安局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辉予以刑事拘留。
人民警察依法履职 既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也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其执法权威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和 全社会的支持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袭警罪”设立严正正告一切违法犯罪分子:警徽不可辱,警威不可欺!
公安机关真诚希望广大人民群众 理解、支持、配合人民警察依法履职 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对公安执法的监督 让公安执法更规范 社会更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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