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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讨论] 人命无价呼吁严惩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恶医刘小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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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2:28:18|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些年来中国社会医患矛盾越演越烈,伤医事件层出不穷。医患纠纷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对此官媒和网民的态度大相径庭。到底是患者无端行凶医生无辜,还是医生害人在先患者复仇在后?为了解真相曾有良心媒体人深入社会现实调查后留下这样一句话:特色体制“法不责医”一些医生逾越人伦底线有恃无恐图财害命是当今中国医患矛盾的根源。接下来我们从近来网络热议的“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医师刘小蓉玩忽职守致人死亡”这一事件中剖析中国民众现实的就医处境与对医者人性的拷问。

6月20日患者因感到身体不适自行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就医。一进医院就被误诊误治。从患者6月20日12:40 入院到17:26分不到5个小时给患者输液2580ml液体,致患者病情加重,至病危,医嘱显示护理级从入院二级改为一级护理,(入院时病情不需要),开始使用利尿药,20mg静推,来排出进入体内多余水份,并与21:54病危住进ICU病房。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医生刘小蓉是6月20日至6月22日心血管内科的值班医生,患者入院这三日内的接诊、会诊都是刘小蓉本人。从6月20日16点53分CT报告为心包大量积液,最厚约3.4cm 直到6月22日8点患者因心包积液导致心包填塞出现心跳呼吸骤停和脑死亡,期间在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这41个小时中患者家属多次恳求ICU医生立刻做抽取心包积液进行引流,但都被该院ICU以只有心内科医生才能做而拒绝,在病程记录上ICU也多次请刘小蓉会诊与抢救,但刘小蓉却始终不肯进行积极正确的救治仅以继续观察病情为医嘱敷衍了事。

甚至在患者生命危急的最后一小时出现呼吸急促、颈静脉怒张、心音遥远、血压下降的生死关头,家属急的都想要给医生跪下磕头了。但值班医生刘小蓉仗着中国特色体制“法不责医”有恃无恐以权压人生冷硬顶推还是不肯进行救治。直到患者停止呼吸的15分钟后刘小蓉才装模作样很不情愿的来做心包抽液,这时一切都晚了!患者家破人亡家属痛不欲生瞬间崩溃瘫软在地嚎啕大哭,而医生刘小蓉草菅人命后若无其事心满意足转脸和同事依旧谈笑风生!这般极为不融洽的场景,反差显明的对比折射出中国现实社会中一些医生人性的丧失和良知的泯灭!那么在中国到底什么是“法不责医”能让刘小蓉这样的医生如此嚣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的践踏平民的生命健康权!?

“法不责医”是体制性的潜规则,说白了就是中国医生无论主观故意还是过失在医疗过程中对患者犯下任何过错致人伤残或死亡实际上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医生个人犯事后甩手不管推给医院,医院再把被害人推向法院。期间篡改病历是医院的“行规”,造假欺骗耍赖是“例行公事”。简单的说只要和医疗事故沾上边投诉无门没有公道可言。

央视在《[新闻1+1]输液,为何泛滥成灾?》这一报道中提到:“由于以药养医,吊瓶可能是吃药的10倍价格,吃药二三十解决了,吊瓶要二三百,这里面有利可图。”所以在中国医院过度医疗图财害命都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就不要指望像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刘小蓉这样的医生对人命有一个认真负责重视的态度。现实社会中民众对医疗腐败早就怨声载道,一些网民说急诊患者急需住院手术,但是不送红包处处被刁难不是没床位就是拖着不给做手术根本不管患者死活,一送红包马上有床位隔天就手术。反正平民进了医院就得看医生脸色任人鱼肉各种潜规则根本没人管。

 再回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医生刘小蓉致人死亡事件”中,医学诊疗书上明确说明:“心包积液是一种极易发生心包堵塞危及生命的临床常见病症, 大量心包积液应该必须尽早抽出积液,这是内科常见诊疗常识,抽取心包积液在临床上是几分钟就完成的简单常规治疗穿刺术。”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医生刘小蓉以权压人玩忽职守她接诊却又拒绝抢救,(因刘小蓉已接诊故心血管内科的其他医生就不便介入),患者家属只能求她,但刘小蓉还是不肯积极正确治疗,她视老百姓人命如草芥,刘小蓉的推诿、拒绝抢救、违反操作规程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导致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医生刘小蓉玩忽职守将人致死事件”中有个很重要的细节暴露出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内部管理极为混乱违规现象严重。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ICU医生说他们医院ICU成立没几年,没有心胸穿刺手术的授权和资质, 都是心血管内科做这类抢救手术。而心血管内科医生刘小蓉却说她只管心血管内科病房的病人,不管ICU的病人……患者就这样在他们的相互推诿扯皮中入院仅三天被活活憋死了。事后患者家属又寻找了其他人民医院的心血管内科主任等医师翻阅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病历,他们均认为“病历通阅,医生技术水平太差,责任心太差,本来还能活十几年的人死了”。

最终四川省级司法鉴定所作出《法医学文证审查意见书》:“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对患者的医疗行为中有违法违规的事实存在,其死亡事件与违法违规行为构成因果关系。对患者死亡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应当承担其死亡事件的大部分责任,建议参与度为 75%”。在一个“法不责医”的体制里能鉴定出医院过错需承担75%的大部分责任,期间患者家属为讨公道付出的辛酸和精力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这样的权威鉴定结果同时也铁证了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医生刘小蓉庸医杀人的事实!!!

当记者采访被害者家属王先生时,作为死者的儿子他那张憔悴的脸上充满着无尽的忧伤。看到记者的到来显得有些激动。王先生的言谈之间充满着悔恨与痛苦。他自责的说:“如果不让父亲去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父亲就不会死!可是作为老百姓生病了去人民医院看病又有什么错呢?如果当时我们家属不是那么傻能够“懂规矩”给个红包或许父亲也不会死!可是人生没有如果!”虽说三甲大医院,但是如果以后有其他患者问我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怎么样?我会用亲身的经历忠告他,看病关键还是要选对人找一个负责的好医生太重要了。希望有更多的媒体把这起医患纠纷事件公开曝光,让医疗腐败导致失去亲人的悲剧不再重演。”最后王先生还表示:要求卫生局和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对心血管内科医师刘小蓉给予免职与终身吊销执业医师证的处罚。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刘小蓉还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之规定,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虽然在这个法不责医的特色体制下医生的刑事责任很难被追究。但是他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会用一生的时间将害死他父亲的恶医刘小蓉绳之以法!连阴总有晴天日,便是良知审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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