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寻乌县公安局在公安大楼大院内热闹非凡,大家都穿戴整齐,精神抖擞,有鲜花,有横幅……
如此隆重的欢迎仪式 这…… 是有大人物要来了吗? 瞧!他们来了!
他们是谁?他们就是寻乌县公安局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追逃组民警,这次他们赴外成功抓获一潜逃21年之久,涉嫌抢劫的网上在逃人员古某某(男,1973年10月生,寻乌县菖蒲乡人),为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一个突破性进展。
据了解,自全国上下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寻乌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精心周密部署,成立了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周密、行之有效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意见并积极调动全社会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自12月1日起,全省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启动后,寻乌县公安局追逃组加班加点进一步加大对“盗抢骗”在逃人员、未归案犯罪嫌疑人的梳理、研判力度。
12月11日,追逃组民警通过分析研判,发现在1996年1月份伙同他人入室抢劫后,潜逃21年之久的网上在逃人员古某某有可能在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活动的情况后,及时局领导汇报,并制定周密的追捕方案,火速赶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追踪网上在逃人员古某某的活动轨迹并实施抓捕。
当日凌晨,民警通过海量信息排查,最终发现在逃人员古某某驾驶的一辆轿车停藏在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一箱包厂内,可是当追逃民警经过两天两夜的蹲守,却没有发现古某某的踪迹。民警没有气馁,随后转变工作思路,在河源警方的协助下,以河源警方清查外来人员的名义进入厂内,及时将潜逃21年之久的网上在逃人员古某某抓获。 据查,1996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古某某伙同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邝某某(均已判决执行死刑)等人,在寻乌县留车镇、菖蒲乡一带,多次蒙面持刀入室抢劫他人财物,在当时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
适逢年底,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务必要提高警惕。
1.随手关门,不要随便开门。遇有人敲门,先通过门镜观察敲门者的身份。
2.养成查看证件的习惯。对上门自称维修、检查、收费、送货的人,要查看他的证件,确定他的身份,必要时向他的单位打电话核实,核实无误后再放他进门。
3.不要随便把陌生人领进家门。交朋友要慎重,家庭成员特别是青少年不可随便将不熟悉的人带到家中。不要把钥匙交给不懂事的小孩或配给他人,一旦丢失钥匙要立即换锁。
4.家中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现金存放不宜过多,应分散存放,首饰、存折、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放置在不易被发现的地方。
5.邻里之间互相照应。当遇到陌生人在住所附近徘徊时,一定要密切注视其行为动向。
6.若家中突然停电,不要急于开门,应当首先查看附近楼房或邻居家中是否停电。若只是自己一户人家停电,最好在家中稍等片刻,观察屋外是否有脚步声或异常响动。确认屋外无异常情况再打开房门。
7.回家时注意防范尾随跟踪。
8、出门前锁好门窗,即便出去几分钟。 来源:寻乌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