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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寻乌县乡镇党委书记访谈——长宁镇,文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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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09:40:00|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者导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视频培训会议精神,凝聚共识共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特开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专辑访谈专栏,对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分党工委书记进行访谈。

长宁镇党委书记

基层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关系党的执政根基,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长宁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理想信念,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下一阶段,长宁镇党委结合自身实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党的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内监督工作,承担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二是加强权力制约,防控廉政风险。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行使协调机制,形成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三是严守党规党纪,落实中央精神。对照党章党规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号入座、承担责任、抓好整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反弹,聚焦扶贫领域,持续深入推进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四是领导率先垂范,严守政治规矩。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纪律,坚定政治方向,坚守价值取向,做严守纪律的表率,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监察,从严管理。五是落实“一岗双责”,明确主体责任。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谋发展,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真正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紧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号角不断向前发展。

文峰乡党委书记  谢东林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落实“两个责任”,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我认为:落实主体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结合文峰实际,我认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认为只要中心工作抓上去了,党风廉政没有出现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的片面认识。二是主体责任还不够清楚。主要表现: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检查落实不够,注重于干部职工上下班是否迟到早退,忽视和缺少对重点岗位、领域的监督检查,有的即使开展,也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纠错警示作用。三是督查问责还不够严格。主要表现在,问责仅仅停留在一些小事上,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的程序不够健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三个措施,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强化学习宣传抓明责。

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学习党纪条规,着力解决好对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问题。层层建立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要求和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将主体责任延伸到各支部、党小组,压力层层传递,做到责任覆盖无盲区。二是强化担当意识抓履责。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把“四种形态”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支持好乡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认真听取线索处置情况汇报,防止小毛病养成大问题,由违纪走向违法,要促使党员、干部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学习的习惯。三是完善责任链条抓问责。把问责作为推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利器,以严明的纪律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将责任分解,形成检查督促倒查的责任链条,为落实责任追究提供制度保障。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把党委主体责任归到位,把责任追究追到位,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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