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寻乌县交管大队即日起将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专项整治行动。
一、从3月6日至3月31日,交管大队采取定点检查为主的勤务方式,对发现有非法安装遮阳伞违法行为的摩托车、电动车,对能够自行拆除遮阳伞的车主采取警告教育处理,对拒不拆除的,一律进行强制拆卸、收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自4月1日起,对发现仍非法安装遮阳伞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6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以500元以下的处罚。 三、整治行动旨在有效杜绝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创建平安交通环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时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篷)属于改变机动车外形的严重违法行为。 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宣) 2017年3月6日 非法安装遮阳伞的危害 危害一:加装遮阳伞遮挡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在转弯的时候后视镜内看不清楚车后情况,即使是转过头看,视线也受阻挡。 危害二:加装遮阳伞导致车体面积扩大,增加了碰擦事故的发生率。
危害三:加装遮阳伞改变了电动车原有的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在行驶过程中遮阳伞阻碍了空气正常的流动,易导车辆“飘来飘去”,驾驶员往往因不能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
危害四:加装遮阳伞影响了车辆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不利于驾驶者快速避险。
危害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限制了驾驶员跳车脱险的空间,增加了伤亡几率。遮阳伞撑开后,伞骨底端凸出部分基本与人体面部持平,并且伞柄正好在驾驶员前方,像一把利器,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刺伤驾驶员。
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遮阳伞隐患多,易侧翻、易刮碰他人;转弯时,伞体挡住视线而引发事故。交警呼吁,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勿在电动车、摩托车安装遮阳伞。来源: 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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