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师表者,本应带头尊法守法,做诚实守信的表率。而张某却漠视师德,从一名人民教师蜕化为身负十几起债务的“老赖”,在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仍消极履行义务,无视司法权威的他最终被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执行人唐某曾经是同一个学校的同事,自2012年2月起,张某先后分三次向唐某借款共计6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交由唐某执存,约定一年内还清借款,但事后张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后经双方结算,张某仍欠唐某本金和利息共计65000元,并由张某重新出具了一张借条交由唐某执存,不想到期后张某再次失约。经多次催取,张某仍拒绝归还,唐某于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寻乌法院审查后向张某发出支付令:即张某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唐某归还借款6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
张某被送至看守所羁押
支付令生效后,张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唐某遂于2014年2月14日向寻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曾对张某采取了扣划工资、扣划住房公积金等强制执行措施,但张某始终消极履行义务,自2014年年底退休后长期躲在其儿子在上海的家中规避执行。尤其是在2017年2月全家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张某竟拒绝用自己份额内的征地补偿款偿还债务。3月7日上午,经执行人员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张某仍无动于衷,执行人员遂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还没完哦! ▼ ▼ ▼ 经查实,张某目前系13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涉案本金高达80余万元。鉴于目前张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执行人员将进一步核实其规避执行的情况,如若张某确实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规定的法律义务的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以追究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来源:寻乌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