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笔试之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5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6人到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一般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7日(上午9:00-11:00综合知识,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地点。
2、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科,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6年修订版)》(见附件3),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3、试题类型和分值。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各占50%,客观题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纪处理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考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招一年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在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笔试成绩和入围名单。笔试成绩及入闱人员名单将于6月6日前后在江西教育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二)网上调剂
6月7日前后发布调剂公告,对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比例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
(三)资格复审
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2017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在职在编教师还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如不能提供,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具体事宜由组织面试的单位通知入闱考生。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一般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