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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丰富农村法治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法治素养和农村文明程度,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形成以文化促文明的风尚,助力全县“乡风文明行动”工作,现决定向全县征集“乡风文明建设”法治歌谣。 紧紧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以“乡风文明建设”为主题的法治歌谣,从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精确扶贫、法治乡村建设、守法诚信、学法用法、乡风民情变化和在推动乡风文明建设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单位的典型事迹等诸多方面,歌颂我县十八大以来乡风文明建设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发生的可喜变化。 征稿方式 书面创作。围绕征集内容进行歌谣创作,包括山歌、顺口溜、快板等,无需谱曲,需富于时代感,通俗易懂,易于传唱,贴近群众,力求生动鲜活,艺术性强、导向正确,短小精悍。每篇不少于4句。可单独创作,也可联合创作,但署名人数不超过3人。 报送的歌谣为原创作品,不能抄袭。作者须用实名投稿,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报送的歌谣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并标注“乡风文明”法治歌谣征集字样 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定。 一等奖 1 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00 元;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300.00 元;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00.00 元;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一人获多项奖的,荣誉证书仅颁发最高奖项一本。 本次活动结束后,将获奖、优秀作品进行谱曲。本次活动不收费,所有的征集作品均不退稿。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对获奖、入围及投稿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各种活动、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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