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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我市出现的“脚臭盐”事件,为保证我县食盐质量安全,寻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工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食盐批发零售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为期3天的专项整治行动,剑指各种假冒伪劣食盐和违法违规使用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对全县51家食盐批发零售经营单位和138家酒店及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详细查阅经营户的购货来源,购货票据及合格证明,并向广大商户宣传了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的决心和方向。
整治行动期间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48份,扣押涉嫌“脚臭盐”13吨。同时要求各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食盐采购批发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批发假冒伪劣及不合格食盐,禁止采购“脚臭盐”用于餐饮服务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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