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主要提出了五项创新性的举措。
1.提出建立校内岗位动态分配办法。对于教学、科研、管理业绩不佳的院系等单位,可降低其高中级岗位比例。
2.提出探索建立学科目标群制度。高校可将国内外一定数量该学科学术水平高于本校的高校确定为目标群,作为该学科发展的主要参照系和赶超对象,该学科教学科研岗位的考核评价标准,可以参考学科目标群内相应岗位的标准制定。
3.提出严格“双肩挑人员”的考核。确因继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申请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教学或科研正高级岗位聘用条件,严格控制比例,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时,对于“双肩挑人员”要严格执行“双岗双责、双重考核”。
4.提出积极探索准聘长聘制改革。实行最长聘用期限制和有限次数晋升管理,在规定期限内未获聘长聘岗位的,合同期满自动终止聘任。长聘岗位一般设置在教授岗位,属于终身教职。
5.提出建立同行专家学术评价制度。聘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一般应进行外部同行专家评审后提交高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