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4日(上班时间:AM8:30-12:00,PM14:30-18:00)
2.报名地点:寻乌县人民法院(寻乌县城北二路32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报名表》(现场领取)。
4.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另行发放《准考证》。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近照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证明资料原件。
(二)技能考核
1.形式:笔试(100分)。
2.内容:民事诉讼法+计算机操作。
3.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政审、体检对象。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确定聘用人员后,在寻乌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被聘用人员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