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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寻乌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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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7 18:04:18|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好消息,现因工作需要,寻乌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6人

是不是很激动
别急
往下看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全面支持法院工作。

2.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寻乌县的公民。

3.年龄不满35周岁(时间计算到2018年7月30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计算机类、中文类专业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 需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会使用案件管理系统、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已经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1700元/月。试用期满后,与本院原聘用制人员的薪酬待遇相同。

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4日(上班时间:AM8:30-12:00,PM14:30-18:00)

2.报名地点:寻乌县人民法院(寻乌县城北二路32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报名表》(现场领取)。

4.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另行发放《准考证》。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近照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证明资料原件。

(二)技能考核

1.形式:笔试(100分)。

2.内容:民事诉讼法+计算机操作。

3.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政审、体检对象。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确定聘用人员后,在寻乌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被聘用人员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其他事项

如有疑问,可咨询本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0797-2851036,18379816067(刘)。


编审:任福生     编辑:丁清华

来源于寻乌县人民法院、寻乌微生活;编辑: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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